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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48:芳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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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 (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内
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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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
告编号:2021-016)。
监事陈少安、朱勤英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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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陈少安、朱勤英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为积极调动核心骨干的主动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凝聚力、创
造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管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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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陈少安、朱勤英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和健全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进行修订。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同意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善内控监督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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