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3%。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
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19.58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58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民生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
1 80,545.53 80,545.53
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385.28 52,385.28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69.19 17,069.19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19.58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4,219.58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4,219.5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2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3%。公司
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4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