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 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
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
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内容,2024 年上半年,公司深刻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持续聚焦主业、优化运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经营质量与效率均提高,发展稳健。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规定、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
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的总股本 210,542,274 股为基数计算,
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421,690.96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 11.9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合肥欧创、皓鸿生物、皓元生物及其子公司烟台皓元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未发生变更,公司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按照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55.58 元/股调整为 39.59 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83.7415 万股调整为 117.238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 66.1793 万股调整为 92.651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 17.5622万股调整为 24.5871 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2.00 元/股调整为 22.75 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总量由 93.00 万股调整为 130.20 万股。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