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净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638 号) 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A 股股票 41,319,475 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8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17,677,388.48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4,554,442.02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2年 9 月 6 日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 号)。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04,750,153.96 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注) 3,314,396,423.12
减: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598,991,306.43
其中:- 本年度募集账户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82,944,468.41
- 本年度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86,210,517.30
- 本年度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扣除以
募集资金预先垫付的承销及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 29,836,320.72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7,01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488,395,116.69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355,037.2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04,750,153.96
注: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相关承销及
保荐费及其对应的增值税税费 287,835,407.38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314,396,423.1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2,504,750,153.96 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人民币 16,355,037.27 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88 2,180,187.4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320078801300002248 563,943,944.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 44250100001800003751 1,727,384.3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100343236 1,192,462,964.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532911356510909 16,542,762.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78 223,615,565.79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19227096551600003 258,843,188.3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859000000533602 58,263,185.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 777075299009 187,170,970.53
合计 2,504,750,153.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86,210,517.3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36,320.72 元。上述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660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之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227,01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6,709,142.02 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人民币 227,01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