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22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9,47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
费 用 总 计 人 民 币 317,677,388.4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284,554,442.02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44,158,865.52 元,具体
情况如下表: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扣除发行费后的实际募集金额 3,314,396,423.12
减: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 1,196,149,029.53
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18,247,393.59
减: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189,850,504.63
减: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928,396,888.96
加: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15,761,976.56
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944,158,865.52
注:包含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
1,944,158,865.52 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人民币 74,694,300.94 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88 2,224,247.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320078801300002248 580,535,598.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 44250100001800003751 1,756,798.8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100343236 951,811,209.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532911356510909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78 228,388,140.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19227096551600003 33,059,974.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859000000533602 34,297,000.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 777075299009 524,899.61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11256121282600002 111,560,996.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416230100100069962 -
合计 1,944,158,865.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存款期限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协定存款 2025-5-31 12 个月 1,756,798.85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协定存款 2025-6-18 12 个月 2,224,247.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协定存款 2025-5-23 12 个月 951,811,209.14
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协定存款 2025-6-18 12 个月 228,388,140.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协定存款 2025-5-22 12 个月 33,059,974.23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协定存款 2025-5-20 12 个月 524,899.6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协定存款[注]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580,535,598.56
苑支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协定存款 2025-5-22 12 个月 111,560,996.89
行
合计 1,909,861,864.78
注:无固定期限协定存款,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协定存款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要求进行管理,额度有效期满即可终止协议。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