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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华大智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
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
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俊生先生、颜光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俊生先生、颜光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客观反映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如许怀斌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将给予其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的津贴(含税)。

  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客观反映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如武丽波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将给予其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的津贴(含税)。

  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未作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余德健、武丽波、肖红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肖红英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朱岩梅、肖红英、许怀斌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许怀斌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汪建、徐讯、武丽波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汪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牟峰、肖红英和李正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李正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其中许怀斌先生和武丽波女士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瑞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131.947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工作已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7,179.052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311.0000 万元。
同时,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完毕,合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24,730 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3,110,000 元变更为414,334,730 元。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以及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完毕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同意根据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6,210,517.3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836,320.72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660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2,701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00%。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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