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3-026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661.0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4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61.06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102265519000071458 739,116.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105884 730,530.6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6000043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512902736810403 856,974.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54697472955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00309491 9,513,241.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40054553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600656629 11,291,000.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 1102265529000074522 11,040,789.7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6610100188881190 11,297,692.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37110188000214033 9,311,543.9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75100122000239848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51981700000854 -
合计 54,780,889.75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自有资金转入的317.03万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61.06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理财产品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43,500.00万元,明细如下:
预计年 存款期限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投资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天)
(%)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2/10/26 2023/2/1 3.60 98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0,000.00 2022/12/22 2023/2/20 2.65 60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22/10/17 2023/1/17 2.65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2/12/1 2023/3/3 2.65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00.00 2022/12/12 2023/3/14 2.65 92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2/11/25 2023/2/25 2.90 92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2022/12/27 2023/1/27 2.85 31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00.00 2022/12/5 2023/2/6 3.50 63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2022/10/11 2023/1/11 2.73 9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00.00 2022/12/12 2023/3/13 2.73 91
兴业银行 7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2022/11/17 / 1.80 /
合计 435,0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310.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6,767.50万元变更用途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34,163.80万元变更用途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实际投资总 差异(3)= 差异原因
项目 额 总额(1) 额(2) (1)-(2)
张家港金宏气
体有限公司超 募集资金使用期
大规模集成电 20,645.44 3,877.94 4,378.67 -500.73 间产生的利息收
路用高纯气体 入、投资收益
项目
苏州金宏气体 募集资金使用期
股份有限公司 2,939.66 2,939.66 2,943.46 -3.80 间产生的利息收
研发中心项目 入、投资收益
公司在保证项目
质量和控制实施
风险的前提下,加
强项目建设各个
年充装392.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