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公司业务发展和
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希望现场审计工作尽快启动,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团队工作量安排饱和,项目团队人员常驻北京,同时由于新冠疫情常态
化,出差、日常沟通等相对不便,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能够
得到及时安排,经协商一致,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宜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协商,双方对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 000356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01 室。
2、人员信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74 名,注册会计师 446 名,从业人员总数
一千多名。上年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 286 名,新增注册会计师 88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77 人。
3、业务规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30,945.26 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为 27,006.21 万元,净资产 4,023.5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569.6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等。2020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7,599.07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 2,510.72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3.5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昱池,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00610中毅达、600234 山水文化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领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02170 芭田股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注册会计师,1997 年至 2017 年 12 月
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华美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00610 中毅达、002775 文科园林、600139 西部资源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 110.0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40.94 万元(不含税),合计 150.94 万元(不含税)。允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适当调整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不含税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增减%
收费金额 110.00 150.94 37.22
注: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新上市,2020 年未
出具内控审计报告,2020 年相关审计费用未包括内控审计用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6、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1 年
8、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肖常和 1 年,郭晓清 1 年
9、上年度审计意见: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希望现场审计工作尽快启动,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工作量安排饱和,项目团队人员常驻北京,同时由于新冠疫情常态化,出差、日常沟通等相对不便,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能够得到及时安排,经协商一致,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公司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对此无异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前后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违反法规行为。
(四)公司是否存在相关特殊事项
1、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2、公司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经前任会计师确认,上述存在的特殊事项不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影响因素,主要原因参见本公告“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之(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从业务资质看,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都具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前后任会计师已完成了业务承接的沟通工作,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后任会计师在此背景下,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承接业务,后任会计师认为其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可以胜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而且在初步业务活动阶段,后任会计师了解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前任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消除或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审计证据可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提及的标准适当且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故后任会计师承接该业务。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前任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后任会计师重点核查的内容,后任会计师在审计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针对 2020年度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特别制定了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后任会计师认为项目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可以应付该审计风险。
如果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或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审计证据不可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提及的标准适当且能够为预期使
用者获取,可能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况报告,核查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层、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前任审计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后,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原因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业务资格符合《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