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兴图新科 股票代码:68808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Xingtu Xinke Electronics Co., Ltd.
(住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1 号软件产业三期 A3 栋 8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零二零年一月
特别提示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1、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公开发行18,4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73,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6,724,37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22.72%,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28.2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8.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1.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9.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兴图新科所属的行业为“C制造业”下属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19年12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47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市盈率为51.7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4、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1、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试制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信息技术产业中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技术更新换代周期短,而掌握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对于满足用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国际编解码技术标准每隔几年更新一代、国内编解码技术标准特别是军队编解码技术标准也不断迭代升级,行业内企业如果不能快速开发出适应新标准的编解码技术、系统和设备,则将被行业和市场淘汰。
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将持续投入,如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方向,以及新一代指挥控制系统、编解码设备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试制等研究开发工作判断偏离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工作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公司研发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将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试制未取得预期效益的风险。
2、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国防客户提供视频指挥控制、视频预警控制等视音频系统产品,直接和间接向国防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 6,464.51 万元、14,414.16万元、18,780.67 万元和 4,627.1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2.10%、97.31%、94.84%和 94.34%;我国军工行业用户集中度高,导致以国防客户为主的发行人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分别为
4,189.49 万元、10,208.22 万元、16,014.91 万元和 4,401.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52.66%、68.58%、80.83%和 89.72%,2016 年受军改的影响,来自军方最终用户的订单不同程度的延迟或取消等,导致当年发行人资产状况、收入和利润水平受到较大影响,因此行业政策变动或特定用户需求变动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存在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经测算,来自其他行业订单和收入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来自军方市场的收入每增加或减少 1%,发行人营业利润变动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军品销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额变动率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1% 36.58 29.23% 132.85 2.58% 95.26 2.52% 48.93 21.16%
-1% -36.58 -29.23% -132.85 -2.58% -95.26 -2.52% -48.93 -21.16%
3、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的波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军工行业。报告期期初,受军队改革的影
响,来自军方最终用户的订单不同程度的延迟或取消等,当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
规模处于较低水平,但 2017 年及以后,随着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
强军兴军持续推进,我国国防支出逐年增长、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逐步加快,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来自军队用户的合同数量和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
长。但不排除未来因下游行业客户采购计划的调整,如军工行业根据需要大幅提
高或降低采购量,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经测算,发行人营业收入每增加或减少 1%,发行人当期营业利润的变动幅
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变动率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影响数 润比例
1% 38.78 30.99% 140.16 2.73% 98.37 2.60% 60.21 26.03%
-1% -38.78 -30.99% -140.16 -2.73% -98.37 -2.60% -60.21 -26.03%
4、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受国防军队预算管理体制的影响,公司的军队客户或服务于军队的总体单位
等客户的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报告期各
期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107.26
万元、11,485.28 万元、18,597.78 万元和 13,125.0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14.48%、77.16%、93.86%和 267.55%,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重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较快增长,应收账款规模也可能持续增加,
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
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中坏账准备的金额分别为 193.60 万元、
467.56 万元、947.49 万元和 217.56 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83.70%、
12.35%、18.43%和 173.85%。由此可见,如果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速速度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或者逾期未能回款、账龄延长,则会导致发行人计提的坏账准备过大,严重侵蚀发行人的利润。
5、涉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涉军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