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董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817,9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年 6 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3,673,311.34元,
其中:支付发行费用 43,341,830.32 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偿还银行贷款金额5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248,425.61 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39,083,055.41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8,781,355.17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际到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762,629,380.06
减:发行费用 43,341,830.32
减: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50,000,000.0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0.00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1,248,425.61
减:募集项目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39,083,055.41
其中: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119,620,941.30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0.00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3,693,850.00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15,768,264.11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825,286.4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8,781,355.17
其中: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195,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303063180012021041391 结项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632906398 153,375,105.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0450000002339074 98,234,668.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518900010810188 35,183,897.91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01000276391344 81,987,684.08
合计 368,781,355.1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该议案经 2022 年 1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28 号”变更为“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 2 号”,实施方式由“新建一座三层建筑物”变更为“对已竞拍获得土地上的一座办公综合楼进行改造”。除以上变更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实施内
容均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除上述事项
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57.40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3.98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31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
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累计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亿
元。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上述期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32
亿元滚动购买理财,且全部理财产品已赎回。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