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 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额度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
(三)公司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增加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