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
际到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何中林、张金柱、卞尔浩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何中林、张金柱、卞尔浩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1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何中林、张金柱、卞尔浩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参考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 12 万元人民币,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后,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