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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55: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688055: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国资[2020]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国资[2020]1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形式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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