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572,1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572,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965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96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彦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556,717 99.9662 15,403 0.033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4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8,356,177 99.8160 15,403 0.1840 0 0.0000
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8,356,177 99.8160 15,403 0.1840 0 0.0000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7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356,177 99.8160 15,403 0.1840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2. 议案 4、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王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当虹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