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6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送达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800,000 元。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据此,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
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1 人调整为 48 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3.5 万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5.6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沈阳芯源微
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