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共计 4.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1)。
(四)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五)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4.50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根据《激励计划》关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共有 2 人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所对应的当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有1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所对应的当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
上述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已获授但当期尚未归属的 0.2036 万股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4.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4.706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