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44%。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5,756.22 16,670.27
2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8,877.10 8,877.10
3 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 20,300.00 7,210.16
目(一期)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85.95 23,085.95
5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6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62,400.00 62,400.00
7 绿兴环境收购及续建项目 5,500.00 5,500.00
合计 235,919.27 213,743.48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 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100%的股权,以及用于绿兴环境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6)。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
股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
股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7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484,846.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7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4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