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8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勇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0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82)。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
资金规模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24,112,311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4,112,311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3,425,830.34 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22,486,631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4,112,311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75,094,651.14 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报告期数据更新,公司就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46 号)。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报告期数据更新,公司就 2021 年
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科大国盾量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45 号)。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易科腾”)原部分股东及一位新入股东对南京易科腾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 3,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金额为 600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南京易科腾股份比例由 26.71%变为26.42%。由于公司原副董事长赵勇先生担任南京易科腾董事,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