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 1 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032,2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032,2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03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03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032,208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 1,621,048 100 0 0 0 0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 1,621,048 100 0 0 0 0
减值准备的议案
3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 1,621,048 100 0 0 0 0
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 1,621,048 100 0 0 0 0
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 1,621,048 100 0 0 0 0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 1,621,048 100 0 0 0 0
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董事薪酬(津贴) 1,621,048 100 0 0 0 0
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1,621,048 100 0 0 0 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武清、官招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报备文件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