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杰普特 股票代码:68802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PT Opto-Electronics Co., Ltd.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园泰豪科技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特别提示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21,100,6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8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
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43.8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2.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3.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 39.41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4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19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43,060.23 万元,同比下降 14.03%;实现净利润 5,650.13 万元,同比
下降 18.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91.27 万元,同比下降 27.76%。
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且 2019 年苹果公司新款智能手机屏幕相关的 功能设计较前款变化较小导致对公司光学智能装备采购需求下降,以及研发投 入持续加大综合影响,2019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预计将较 2018 年度下降,其中, 营业收入预计将下降 10%至 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将下降 15% 至 25%。
(二)对苹果公司销售大幅下降的风险
受公司目前为苹果公司提供的定制化产品类型相对较少影响,公司面临因 苹果公司产品创新需求减少以及新产品推向市场不确定性而导致对苹果公司 销售大幅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模式为参与其前期创新技术 的研发过程,获得苹果公司认可后继而获得相应订单,公司存在因无法获得苹 果公司认可而导致无法获得相关订单的风险。
(三)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东莞杰普特租入的部分厂房和宿舍产权存在瑕疵。未来如果因为产权瑕疵、出租方违约或当地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进行重新规划而使得相关房产拆迁,则发行人及东莞杰普特的部分厂区和宿舍将需要更换至其他场所,公司将产生包括人工和运输费、现有厂房装修费损失、误工损失等在内的搬迁费用/损失,将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技术、经营和财务等方面的其他风险,如市场或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和收入结构波动风险等,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披露,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7 号文),同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26 号”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杰普
特”,证券代码“688025”;其中 21,100,684 股股票将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
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 年 10 月 31 日
(三)股票简称:杰普特;扩位简称:杰普特光电
(四)股票代码:688025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92,368,576 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23,092,144 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1,100,684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1,267,892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23,685 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 923,685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230 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67,775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99%,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2%。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科创板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发行人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625.42 万元,净利润 9,336.10 万元,结合
发行人发行价格及发行后总股本,发行人满足前述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PT Opto-Electronics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69,276,432 元
法定代表人:黄治家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5 号泰豪科技园泰豪科技301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激光器、测量设备、激光加工设备、自动化装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光电子元器件、激光器、测量设备、激光加工设备、自动化装备的生产。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器以及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光电相关器件精密检测及微加工的智能装备。公司是中国首家商用“脉宽可调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MOPA 光纤激光器)”生产制造商和领先的光电精密检测及激光加工智能装备提供商。
所属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