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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2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68802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保障日常经营性需求及研发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7,917,089.3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74,074,075.00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814,815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05%。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134,115,510.4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917,089.3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4,814,81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网络信息安全作为知识密集型的新兴行业,具有科技含量高、技术及产品更新升级快的特点,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为保障对人才培育、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维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同时,由于行业本身季节性的影响,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从日常生产经营、潜在的重大项目投资等方面考虑,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297.27 万元,同比增长 40.1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11.55 万元,同比增长 45.43%。虽然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但是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持续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品牌推广以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多方面保持较高的投入。
  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进行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同时需要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
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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