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23,804.14 107,678.73 14.98
营业利润 43,583.01 33,924.47 28.47
利润总额 43,584.04 33,919.88 28.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679.18 30,143.70 28.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31,214.60 30,045.38 3.8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3.99 4.04 -1.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69% 22.20% 减少 1.5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56,859.82 204,760.13 25.4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10,116.47 152,154.99 38.09
股本 9,907.04 7,470.16 32.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21.21 20.37 4.13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按照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故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完成后,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报告期初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804.14 万元,同比增长 14.98%;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679.18 万元,同比增长 28.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214.60 万元,同比增长 3.89%;实现
基本每股收益 3.99 元,同比下降 1.2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56,859.82 万元,
较报告期期初增长 25.4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10,116.47 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 38.09%。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14.98%,主要系公司战略性布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平台、应用领域和市场拓展方向,积极推进“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矩阵”、“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先技术节点多产品线布局”、“电镀液及其添加剂-强化及提升电镀高端产品系列战略供应”及“核心原材料建设-提升自主可控战略供应能力”四大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研发及定制开发能力进一步得到强化,保证持续不断有处于成熟技术和领先技术的不同产品在客户端不同程度的推广应用。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健增长,较好地应对了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所带来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3.8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的同时加大研发和销售的投入,随着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和研发活动进一步开展,且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带来人力成本、股份支付费用和研发材物料消耗增长较多。另外,本报告期公司因汇兑收益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财务收益下降较大。
3、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部分政府项目完成验收工作,使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较高,因此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8.32%。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较期初增长 32.62%,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权激励归属也造成了股本的增加。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 38.09%,一方面是由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带来资本公积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带来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