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一年十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第三章 股份 ......-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第一节 股东......-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
第一节 董事......- 20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3 -
第三节 董事会......- 27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2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
第一节 监事......- 35 -
第二节 监事会......- 37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第九章 通知 ......- 42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4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6 -
第十二章 附则 ......- 46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26272806)。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核准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486,224 股,其中的 48,426,573 股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5 号”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229,335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此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15,091,572 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 1,152,908 股,此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16,244,480 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dvanced Micro-fabrication Equipment Inc. China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120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244,48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通过相关产品、技术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促进我国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组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96,383,533 21.42%
2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93,337,887 20.74%
3 置都(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折股 26,383,986 5.86%
4 Advanced Micro-Fabrication 净资产折股 24,089,978 5.35%
Equipment Inc.Asia
5 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净资产折股 22,565,991 5.01%
伙)
6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净资产折股 19,691,183 4.38%
7 Primrose Capital Limited 净资产折股 19,598,224 4.36%
8 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净资产折股 13,184,004 2.93%
伙)
9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12,796,240 2.84%
(有限合伙)
10 上海自贸试验区智芯投资中心(有 净资产折股 11,834,830 2.63%
限合伙)
11 Grenade Pte. Ltd. 净资产折股 11,442,746 2.54%
12 Bootes Pte. Ltd. 净资产折股 11,119,580 2.47%
13 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净资产折股 9,112,474 2.02%
伙)
14 嘉兴君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净资产折股 9,031,568 2.01%
合伙)
15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7,876,473 1.75%
16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 净资产折股 7,755,297 1.72%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7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6,686,310 1.49%
18 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净资产折股 6,341,579 1.41%
合伙)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9 Yin, Gerald Zheyao(尹志尧) 净资产折股 6,200,266 1.38%
20 QUALCOMM Incorporated 净资产折股 5,516,335 1.23%
21 嘉兴君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净资产折股 4,087,681 0.91%
伙)
22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 净资产折股 3,877,648 0.8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 合肥茂流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 净资产折股 3,877,648 0.86%
合伙)
24 Futago Pte. Ltd. 净资产折股 3,767,092 0.84%
25 Mak, Steve Sze-yee 净资产折股 2,341,106 0.52%
26 Du, Zhiyou(杜志游) 净资产折股 2,331,436 0.52%
27 Lee, Steven Tianxiao 净资产折股 2,076,657 0.46%
28 上海励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净资产折股 1,959,667 0.44%
合伙)
29 Ni, Tuqiang(倪图强) 净资产折股 1,274,358 0.28%
30 Chen, Weiwen(陈伟文) 净资产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