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4 月 3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公司盖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15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3 日
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提名并选举会议监票人、计票人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 2023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何文波 董事长、总经理 91.46
唐秀娥 副董事长 71.11
何文秋 董事 45.19
侯艳萍 董事 51.72
倪政雄 董事 26.21
何凯伦 董事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
吴飞美 独立董事 6.00
罗妙成 独立董事 6.00
郭晓红 独立董事 6.00
合计 303.69
注:
1、上表所列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2023 年度年终绩效奖金为 0。
二、2024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2024 年度基本薪酬以 2023 年度基本薪酬标准为基础下调 30%。
2、除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6 万元/年/人(税前),按季度发放。
三、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议案二: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2023 年度监事薪酬并制定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薪酬(人民币:万元)
李寅彦(离任) 监事会主席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
李海军 职工代表监事 44.29
马科银 监事 44.71
合计 89.00
注:
1、上表所列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2023 年度年终绩效奖金为 0。
二、2024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2024 年度基本薪酬在 2023 年度基本薪酬标准的基础上下调 30%。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