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 月 29 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05 元/股,最低价为
24.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暨回购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25.05 元/股,最低价为 24.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24.8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 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同上。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