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19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2024 年度第二期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3,000 万元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价格上限 26.9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024 年度第二期实际回购股数 159.07 万股
2024 年度第二期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420%
2024 年度第二期实际回购金额 2,953.21 万元
2024 年度第二期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44 元/股~19.24 元/股
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截至目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42,4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 465,133,628 股的比例为 1.0626%,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513,668.3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2024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根据《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6.93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2024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进行 2024 年第二期的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
司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590,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5,133,628 股的比例为 0.3420%,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24 元/股、最低价为 17.4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119.7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第
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回购前后的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62,605,378 100.00 465,133,628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251,740 0.92 5,842,483 1.26
股份总数 462,605,378 100.00 465,133,628 100.00
注: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之新
增股份 2,528,250 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462,605,378 股增至 465,133,628 股。
五、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自 2022 年以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5,842,483 股,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股
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
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
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并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及相关变更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注销
之前,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认购新
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