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2,463.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898.5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04,564.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2.0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992.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992.42
项目投入 B1 97,452.8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327.95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66
项目投入 D1=B1+C1 97,452.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91.6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931.1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931.1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和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571906863310868 69,311,415.62 活期存款
合计 69,311,415.6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其他发行事项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杭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9 号),核准本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
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40,513,300 股,按照确定的转换比例(每份 GDR 代
表 2 股 A 股基础股票)计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20,256,650 份。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
行 GDR12,625,697 份,对应 A 股基础股票 25,251,394 股,每份 GDR 发行价格为
13.69 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845,791.93 美元(折人民币 1,188,470,380.73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1,159,379,050.09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25,251,39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34,127,656.09 元。
根据 GDR 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所得款项净额的 50%将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30%将用于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 20%将用作经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一) GDR 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 GDR 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172,845,791.93 美元,坐扣承销费
2,275,879.46 美元及银行手续费 10.00 美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70,569,902.47
美元,已由承销商 CLSA Limited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招商银
行卢森堡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LU923910201006623201 的美元账户内。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入账日 汇入金额 入账金额
期 (美元) (美元)
中国招商银 2023 年 2
行卢森堡分 LU923910201006623201 月 22 日 170,569,912.47 170,569,902.47
行
注:汇款入账前扣减中转行手续费 10 美元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部分转入其他资本金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3年6月30日余 2023 年 6月30日 备
额(美元) 余额(人民币) 注
中国招商银行卢森堡分行 LU923910201006623201 8,692.10 62,807.38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29383721 67,049,772.31 484,488,244.76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30399148 278,880,738.34
中国招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571906863332609 36,316.30 262,414.32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8110801012502669759 77,497,721.64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8110814013702671017 7,266.43 52,505.77
合 计 67,102,047.14 841,244,432.21
(二) GDR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