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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77:龙版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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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 。 关 于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申 购 的 详 细 内 容 ,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
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在以初步询价
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4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
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4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
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网上投资者: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 13,000 股,如超过则
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 2021 年 7 月 20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
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
(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8、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
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每股净资产为 5.99 元/股(按本次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发行人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4,041.00 万元,同比增长 1.81%;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78.11 万元,同比增长 38.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211.13 万元,同比增长 1.89%。

  发行人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会计师
对发行人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 年 1-3 月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阅字(2021)213001 号的《审阅报告》。

  2021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581.43 万元、净利润 13,219.9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98.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7.78%、32.34%、28.86%。发行人 2021 年经营业绩明显增长。

  经发行人初步预计,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72,540.00 万元至 77,030.00 万
元,同比增长 21.17%至 28.67%;预计 2021 年 1-6 月净利润为 6,621.00 万元至
7,887.00 万元,同比增长 14.49%至 36.38%;预计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3.00万元至6,869.00万元,同比增长29.59%至 58.87%。

  上述 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系发行人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
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1、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龙版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444.444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4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龙版传媒”,股票代码为“6055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57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龙版传媒所属行业为“R85 新闻和出版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且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的每股净资产为 5.99 元/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
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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