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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00 沪市 森林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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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00: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605500: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森林包装”、“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2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交所”)。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9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12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
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森林包装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12 月 1 日(T-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18.9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C2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41 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山鹰国际、景兴纸业、荣晟环保、合
兴包装等 4 家公司,上述可比公司 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35 倍,具体情
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 日  2019 年每股收益  2019 年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市盈率(倍)

                        (含当日)(元/股)

  600567    山鹰国际          3.33              0.2739          12.16

  002067    景兴纸业          3.62              0.1698          21.32

  603165    荣晟环保        13.24            0.9354          14.15

  002228    合兴包装          4.52              0.1754          25.77

                            平均值                                18.35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注:2019 年每股收益采用扣非前后孰低的口径。

  本次发行价格18.97元/股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4、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六)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8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3.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8,957.00 万元。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T-6)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
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4,587.59 万元,同比下降 17.37%,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989.48 万元,同比下降36.8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500.41 万元,同比下降 33.20%。

  公司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4,232.84 万元,同比下降 10.51%,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654.54 万元,同比下降2.54%,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89.59 万元,同比下降 10.26%。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阅。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8,245.79 万元,同比增长 0.76%;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844.17 万元,同比增长 33.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011.47 万元,同比增长 28.90%。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0,000.00 万元-223,000.00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约 7%-9%;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000.00 万元-22,0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0%;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500.00 万元- 20,5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十一)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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