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包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97 元/股。
森林包装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森林包装”A 股 2,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环节,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12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572,47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2,786,783,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400690%。配号总数为 142,786,783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142,786,78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139.34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15155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T+1 日)上午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
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