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11月17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48名变更为46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00万股变更为84.0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1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46名激励对象8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线,提高公司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投资建设“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许可范围内办理后续与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事宜。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