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
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江西
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
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并同意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