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108,764 万元、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3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 2021 年开始担任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2023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与上年度
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制度、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相关审计工作,并公正、客观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时,该所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