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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6 沪市 宏柏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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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01.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入进度良好,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68,603.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8,102.52万元,整体投入比例达91.43%。

    三、本次现金管理情况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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