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于
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
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