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0,917,419.92
减:购买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七天通知+结构性存 2,242,933.82
款)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89,348,549.40
加:利息收入 (活期) 622,758.68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434,563.02
注:上表中购买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元包含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不
包含七天通知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1503229029000210238 14.63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8603300700395 3,620,647.08 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50000001316 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50000001303 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50000001280 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50000001293 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6007010013496683 25,350,807.65 募集资金专户
乐平市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6005020000100059 26,326,334.09 定期存款账户
乐平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19,136,759.57 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8000441017 0 活期存款账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30562 6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32432 6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合 计 - 214,434,563.02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是否赎回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12,000 2020/11/10---2022/1/18 是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4,500 2020/9/30--- 其 中 3500 万 已 经 赎
回,余1000万未赎回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 2021/8/2--- 其中1500万已经赎
回,余1500万未赎回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1/11/11-2022/2/1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2/2/11-2022/5/1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2,000 2022/5/11-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4,000 2021/10/27-2022/1/27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000 2021/10/27-2022/4/27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9,000 2021/11/3-2022/2/3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000 2022/4/21-2022/7/21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000 2022/5/11--2022/8/11 否
合计 58,5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投资总额由7,640.45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