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044.38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7,413.3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
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13,132.66 其中10,000万放在江苏
银行杭州分行做理财
工商银行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10238 0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936007010013496683 19,275.09 其中15,000万放在江苏
银行杭州分行做理财
深圳信托银行 1008603300700395 5,005.63
合 计 37,413.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38,185.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止日期 预期年化 是否赎回
型 收益率
其中10000万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12000 2020/11/10--- 1.89% 已经赎回,余
2000万未赎回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2800 2021/1/6---2021/4/1 1.89% 是
其中1000万已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2000 2021/4/7--- 1.89% 经赎回,余
1000万未赎回
其中1500万已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4500 2020/9/30--- 1.9% 经 赎 回 , 余
3000万未赎回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大额 存单 保本 16000 2020/9/29--2021/3/29 1.95%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0/11/9-2021/2/9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1/2/9-2021/5/10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200 2021/5/10-2021/8/10 2.1%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0000 2021/4/9-2021/7/9 2.94%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5000 2021/4/9-2021/7/9 2.94% 否
合计 757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
能 5,000 吨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投资总额由 7,640.45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