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141.5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2,111.4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15,431.33
工商银行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10238 0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936007010013496683 21,725.29
深圳信托银行 1008603300700395 4,954.81
合 计 42,111.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14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预期年化 是否
收益率 赎回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 保本 12900 2020/9/25-2020/11/9 1.89% 是
款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 保本 12000 2020/11/10--- 1.89% 否
款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2000 2020/9/24-2020/12/29 3.5% 是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 保本 4500 2020/9/30--- 1.9% 否
款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大额 存单 保本 16000 2020/9/29--2021/3/29 1.95% 否
深圳信托银行 七天通知存 保本 4600 2020/9/28-2020/11/9 1.89% 是
款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0/11/9-2021/2/9 2.1% 否
合计 666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
能 5,000 吨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投资总额由 7,640.45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柏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柏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与后续保荐机构意见保持一致。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