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巴比食品”或“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2.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64.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459.2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4,404.7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186.21 万元,其中:(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896.39 万元;(2)2024 年 1-
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89.8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
的净额为 3,079.41 万元,其中:(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
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2,983.24 万元;(2)2024 年 1-6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96.1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0,297.99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12.99 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10,28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75080122000379015 、 75080122000379224 、
75080122000378748 、 75080122000378957 、 75080122000379168 、
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中茂”)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会同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各全
资子公司分别就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中,“直营网络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品牌推广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阿京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仅增加新的协议签署方,不涉及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1981),并将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宁波银行
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会同浙商银行上海分
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721.28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3.07%)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公司及实施
“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饮武汉”)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中饮武汉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67020),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9377)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3 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5080122000379433)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11 月,公司“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5080122000379015)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804)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2024 年4 月,“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87,217,437.60 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已转入“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账户类型 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2900000610120100341981 监管户 108,105.3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2900000610120100367020 监管户 21,799.09
合 计 - - 129,904.40
注: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957、
75080122000415834 、 75080122000378748 、 75080122000379168 、 75080122000379377 、
75080122000379433、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8804 监管户均已销户。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2.99 万元,不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10,285.00 万元。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67,186.21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8,434.81 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0]230Z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