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5338 沪市 巴比食品


首页 公告 巴比食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巴比食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04.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规模      投入金额

  1      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18,000.00    18,309.75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        673.84

  3      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        20,790.97    20,793.86

  4    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16,710.31    12,981.06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1,101.28    67,758.51

  注:1、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规模合计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516.51 万元(含募集资金
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额度及期限

  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在受托金融机构柜面或开通网银方式进行。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6,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巴比食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