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4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2.72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6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459.2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4,404.7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434.81 万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434.81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187.55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622.36 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37.1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合计为 48,819.6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51.96 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45,267.65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 : 75080122000379015 、 75080122000379224 、 75080122000378748 、
75080122000378957 、 75080122000379168 、 75080122000378804 、
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账户类型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9015 监管户 23,711,919.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9224 监管户 52,880.4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8748 监管户 1,583.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8957 监管户 18,583.8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9168 监管户 8,294,210.7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8804 监管户 885,981.5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9377 监管户 2,533,190.5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79433 监管户 21,236.01
合 计 35,519,585.58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5,622.3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8,434.81 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228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名 认购金额 理财收益 是否到 期末余额
发行主体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称 (万元) (元) 期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 2020 年 11 2021 年 2 月
1 8,200.00 — 否 8,200.00
公司吴中支行 款 月 6 日 6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 2020 年 11 2021 年 5 月
2 37,067.65 — 否 37,067.65
公司吴中支行 款 月 6 日 6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 2020 年 11 2020年12月
3 3,000.00 90,958.33 是 —
公司吴中支行 知存款 月 6 日 23 日
合计 48,267.65 90,958.33 45,267.65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
注: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 90,958.33 元,与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等的净额 371,823.58 元差异部分系活期利息收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
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会计师认为,巴比食品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巴比食品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