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 万股的 1.5929%。其中,首次授予
355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 万股的 1.4173%,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 88.9724%。
预留权益4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
万股的0.1757%,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11.027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48.2183 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犇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钱金祥 董事长
2 钱犇 董事、总经理
3 钱金南 董事
4 匡亮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张鸣 独立董事
6 张建同 独立董事
7 袁丽娜 独立董事
8 陈晓良 监事会主席
9 王炜 监事
10 郑静华 职工代表监事
11 钱金方 常务副总经理
12 王洪涛 副总经理
13 钱琴燕 财务总监
(三)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334,222.29 311,091.36 260,090.34
净资产 181,037.79 175,946.42 116,466.21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4,666.63 158,176.93 141,69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8,091.38 9,099.61 10,542.70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258.31 8,059.91 9,766.29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52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52 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6 0.46 0.65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5 6.22 9.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4.08 5.51 8.7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追溯调整。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 万股的 1.5929%。其中,首次授予 355 万股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 万股的 1.4173%,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 88.9724%。预留权益 4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048.2183 万股的0.1757%,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11.0276%。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
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61 人,占
公司员工总数 2,190 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2.7854%,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或明确表示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 天。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形,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方式回购已经授予该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其参与本计划。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61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 约占本计划 约占本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告时公司
(万股) 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
(%)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
匡亮 经理、董事 15 3.7594 0.0599
会秘书
王洪涛 副总经理 10 2.5063 0.0399
钱琴燕 财务总监 10 2.5063 0.0399
二、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 320 80.2004 1.2775
理人员、技术骨干(58 人)
预留部分 44 11.0276 0.1757
合计 399 100.0000 1.59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09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1.0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为 11.09 元/股。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