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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66 沪市 健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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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66: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8

605266: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发行人”或“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 72.89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T 日,申购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申 购 , 投 资 者 进 行 网 上 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11 月 23 日(T+2 日)公
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1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红塔证券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2019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52,852.61 万元,同比增长 27.57%;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811.54 万元,同比增长 25.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800.59 万元,同比增长
29.45%。2020 年 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10,882.79 万元,同比增长 29.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118.32 万元,同比增长57.0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725.93 万元,同比增
长 34.42%。发行人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17,398.57 万元,同比增长
26.77%;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7,212.45 万元,同比增长 34.6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0.45 万元,同比增长 22.23%(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未来若出现药品价格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购药习惯改变、疫情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减少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报价。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之“零售业”(代码 F52)。截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F52 零售业”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1.19倍。

    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截至 2020-10-27      每股收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静态市盈率

                          (含 2020-10-27,元/股)

 002727      一心堂            39.09            1.06        36.88

 603233      大参林            83.99            1.34        62.68

 603883      老百姓            78.73            1.78        44.23

 603939      益丰药房            97.13            1.44        67.45

                    算术平均                          --          52.81

  注:截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每股收益选取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的“基本
每股收益”。“20 个交易日均价”数据来源于 Wind。

    本次发行价格 72.8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44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52.8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F52 零售业”行业最近一个月
静态平均市盈率 21.19 倍(截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在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以及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和《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2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健之佳的股票简称为“健之佳”,股票代码为“60526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健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266”。
  3、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3,975 万股。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
量为 1,325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32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5,300 万股。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4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5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费用 91,290,853.43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501,646.57 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874,501,646.57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云南健之
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且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
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 13,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13,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缴款。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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