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虽然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
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