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1.1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092,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61,438,679.24 元(其中公司基本 户已预先支付 117,924.52 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门支行账户(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 822,771,245.28 元。另扣减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0,214,863.92 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 1,725,471.7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438,456.84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8,243.85
项目 金额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7,009.27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0,724.92
减:手续费支出 0.16
加:利息收入 123.95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0,633.4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门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 备注
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
有限公司台州黄岩 19915101040999997 募集资金专户 43,254.82 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
支行 期工程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71129000027259 募集资金专户 10,891.29 中 间 体 7-ACCA200
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吨、7-ANCA60吨技术
改造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5245896888 募集资金专户 6,434.9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三门县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 备注
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71129000027135 募集资金专户 192.02 -
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合计 60,773.06
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差异139.62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17,734.1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193.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804 号《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进行增资,全部用于增加东邦药业的注册资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8,243.85 万元向子公司东邦药业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年。整体 68,243.85 万元用于实施“年产头孢
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200 吨、7-ANCA60 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586 吨
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邦药业增资
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东邦药业
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 58,243.85 万元向东邦药业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增资完成后,东邦药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