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压缩空气,批发、零售:煤炭(除储存)”,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提供电力热力技术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压缩空气;提供电
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批发、零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售:煤炭(除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提供电力热力技术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压缩空气;提供电
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批发、零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售:煤炭(除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动),最终将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最终将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的
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
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