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haiActio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 58 弄 2 号 1005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9 万新股,且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
发行数量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以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为准。
本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公司股份。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践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除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人在行动教育任职期间,即担
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则在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颖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份的限售安排及所持股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相应价格。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维腾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相应价格。
3、除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人在行动教育任职期间,即担
任发行人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发行人股东上海云盾、上海蓝效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股东上海云效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发行人其他股东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
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434.1857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4 月 6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动教育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践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除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人在行动教育任职期间,即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颖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相应价格。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维腾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相应价格。
3、除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人在行动教育任职期间,即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发行人股东上海云盾、上海蓝效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股东上海云效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