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0-011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和材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4,484.1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赛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上网披露文件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赛凤,女,199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专员。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
202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