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0-007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00 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44,979.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20.7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万元) (万元)
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
1 明新旭腾 21,850 21,850
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
2 辽宁富新 39,800 39,800
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3 明新旭腾 5,550 5,550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明新旭腾 20,000 20,000
合计 87,200 87,2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付款审批单,出具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监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后续将遵照上述程序进一步加强实际操作
流程的执行管理,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