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编制了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9,368,895.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
字[2020]D-0030 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82,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4,7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9,9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4.9.30 余额
宁波长鸿高分 交通银行股份有 3320062930130
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北仑 00190262 90,000,000.00 76,863,309.24
限公司 支行[注 1]
宁波长鸿高分 宁波银行股份有 5302012200046
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百丈支行 8287 40,000,000.00 171,930.62
限公司
宁波长鸿高分 上海浦发银行股 9405007880150
子科技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宁波 0000676 180,000,000.00 5,286,726.83
限公司 西门支行
宁波长鸿高分 中国农业银行股
子科技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宁波 3920200104001 70,000,000.00 175,338.71
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 6622
支行[注 2]
宁波长鸿高分 中国银行股份有
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北仑分行 350678338722 77,396,226.42 138,800.44
限公司
宁波长鸿高分 宁波银行股份有 2401012200106
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四明支行 9972
限公司 [注 4]
宁波长鸿高分 中信银行宁波小 8114701013500
子科技股份有 港支行[注 5] 484822 30,421,238.82
限公司
合 计 457,396,226.42 113,057,344.66
[注 3]
注 1:本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业务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银行账户未发生变更。
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系总分行关系,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注 3:初始存放金额人民币 457,396,226.42 元为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金
额人民币 27,443,773.58 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1,925,122.23 元。
注 4: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 5: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新增中信银行宁波小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号
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中信银行宁波小港支 8114701013300492167 64,453.82
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
合 计 64,453.8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
本报告附件 1-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a、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一次延期情况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
能改造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 2022 年 4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b、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延期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c、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三次延期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 实际募集
序号 项 目 资金投资 资金投资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额 总额
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
1 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 11,000.00 11,000.00
(SEPS)技改项目
2 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 33,547.11 23,656.93 9,890.18 募集资金投
能改造项目二期 资项目尚未
承诺募集 实际募集
序号 项 目 资金投资 资金投资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额 总额
投资完毕
合 计 44,547.11 34,656.93 9,890.18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不存在差异。
4、前次募集资金